大连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2019年涉外收养的程序是怎样的?涉外收养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8日 大连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Tags: 涉外收养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收养人、被收养人还有送养人都应符合法定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收养。那么涉外收养的程序是怎样的?

  李福霞律师http://www.lfxlhjfls.cn/,大连婚姻继承纠纷律师,现执业于辽宁拓嘉律师事务所,执业数载,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依据法律,结合事实,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诉求,从而“解决问题”是李福霞律师的追求。法律功底深厚,办案思路清晰,注重细节,庭审经验丰富,代理了公司法纠纷案件,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2019年涉外收养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涉外收养,我国在收养成立程序上作了较严格的规定:

  1、外国收养人须由其经常居住地国政府或其他委托收养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内容包括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上述证明材料须经其经常居住地国公证机构或公证人公证,并经其经常居住地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及我国驻该国使馆或领馆认证。中国收养组织接到上述材料后,认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可以协助收养人寻找收养对象。

  2、外国收养人确定了收养对象后,应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

  3、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时,收养人和送养人应当分别提交收养协议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收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证件齐全有效,符合规定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书。

2019年涉外收养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跨国收养申请书;

  (2)出生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8)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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